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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发表时间:2026-02-12 14:24

招标投标是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其公平性、效率性直接关系市场秩序与资源利用效能。为贯彻落实“人工智能+”行动部署,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发改法规〔2026〕195号,下称《意见》),围绕招标投标全流程布局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明确阶段化目标与实施要求,推动招标投标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这一政策的出台,既是对行业数字化转型需求的精准回应,也是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提升招标投标领域服务与监管数智化水平提供了顶层设计与实践路径。

《意见》确立了“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场景牵引、安全可控”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分阶段、可落地的总体目标,为人工智能在招标投标领域的推广应用划定了清晰路线。2026年底前,招标文件检测、智能辅助评标、围串标识别等核心场景将在部分省市实现全覆盖应用,率先解决招标投标领域的突出痛点;2027年底前,更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形成模型训练、场景应用、机制保障的成熟经验,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招标投标业务深度融合,最终实现公共资源公平高效配置、市场秩序持续规范的核心目标。这一阶段化目标设置,兼顾了技术落地的实操性与行业发展的前瞻性,为各地分步骤推进应用提供了明确指引。

场景应用是《意见》的核心内容,《意见》围绕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和管理重点环节,设计了“人工智能+”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现场管理、监管六大维度20个具体应用场景,实现了从交易前端到监管后端的全流程数智赋能,让人工智能技术成为破解行业痛点的关键抓手。在招标环节,通过人工智能辅助招标策划、智能编制招标文件、多维度检测招标文件,从源头提升招标的科学性与合规性,其中招标文件检测环节可自动识别歧视性条款、违法违规内容,截至2025年11月,相关模型已累计检测招标文件3.1万份,纠正各类歧视性条款1.9万个,有效减少“量体裁衣”式招标问题。在投标环节,人工智能实现招标信息精准推送、投标文件合规自查,不仅提升了投标效率,还能对低于成本价投标进行风险提示,遏制恶意低价竞标行为。

开标评标与定标环节的智能化设计,重点解决了传统流程中人为干扰、裁量空间过大等问题。数字开标人实现开标全流程自动化,智能专家抽取提升专家与项目的匹配度,智能辅助评标通过构建评审指标体系、解析文件响应度,压缩专家自由裁量空间,推动评标从“人评”向“智评为主、人评为辅”转变;定标环节则通过评标报告智能核验、中标候选人多维画像、合同智能生成与风险提示,实现定标全过程可追溯,减少“阴阳合同”、分值计算错误等问题,保障交易结果的公正性。现场管理环节的场所智能调度、链上存证见证、档案智能化管理与专业智慧问答,打造了无人值守的智慧交易环境,提升了交易服务的便捷性与跨区域协同能力。而监管环节的五大场景,更是构建了全链条智能监管体系:评标专家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一网管理”与资源共享,围串标识别通过多维数据碰撞穿透式发现隐蔽违法线索,截至2025年11月,相关技术已在2.1万个项目中发现3000多条传统监管难以察觉的问题线索,信用管理与协同监管则实现了“行刑纪”贯通衔接,推动形成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纪检监察“一网共治”的智慧监管格局,大幅提升监管效能。

为保障人工智能技术在招标投标领域规范落地,《意见》从六个方面明确了部署实施要求,划定了技术应用的“红线”与“底线”。一是科学组织推进,区分市场化场景与政府主导场景分类施策,县级及以下原则上复用上级模型资源,避免重复建设;二是强化系统集成,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统一制度规则与技术标准,实现平台互联互通;三是夯实数据基础,加强招标投标数据治理与标注,构建全流程高质量数据集,为模型训练提供支撑;四是持续迭代优化,建立模型常态化升级与用户反馈机制,以实际需求推动技术完善;五是健全应用机制,明确人工智能的辅助性定位,模型结论不替代相关主体的自主判断,不改变法定责任,避免技术越位;六是提升安全水平,严格落实算法、模型备案审核要求,构建全维度安全防护体系,有效防范模型黑箱、幻觉和算法歧视等风险。这一系列要求,让人工智能应用既“落地快”又“走得稳”,实现技术赋能与制度规范的有机结合。

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是政策落地的关键,《意见》明确了多方协同的推进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政企协同、产学研融合的实施格局。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承担牵头抓总职责,统筹协调数据、算力需求,联合相关部门确定应用场景与实施路径;各地需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人工智能企业的合作,促进产学研成果转化,弥补行业跨领域技术与人才短板;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宣传引导与风险管控,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完善配套制度规则与标准体系。同时,中央企业与地方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将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因地制宜落地,避免“一刀切”式推进。

此次《意见》的出台,不仅为招标投标领域的数字化转型注入新动能,更对优化市场营商环境、保障公共资源配置公平性具有深远意义。人工智能技术的全流程应用,让招标投标交易更透明、更高效,有效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竞争;智能监管体系的构建,实现了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警、事中干预”的转变,大幅提升监管精准度,遏制围串标、权钱交易等行业乱象;而数智化范式的建立,也推动招标投标领域从传统人工操作向智能高效运行转变,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当前,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已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趋势,招标投标领域作为公共资源配置的关键环节,其数智化转型是必然要求。《意见》的落地实施,需要各地各部门坚持技术赋能与制度保障相结合,既大胆探索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又严格把控技术安全与应用规范;既注重提升交易与监管效率,又始终坚守公平公正的核心原则。相信随着各项目标与要求的逐步落实,人工智能将成为招标投标领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形成更规范、更高效、更公平的市场秩序,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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